關於【再生治療】你可能有興趣的事 【考題整理分享】【骨科醫師】一次整理給你 【PYSHEN-2024-006】
🎯整理:小港醫院沈柏因醫師(骨科|疼痛專科 |超音波專科)
目前我國採用的是雙法並行,即《再生醫療法》與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》。前者規範醫療技術,後者則規範細胞治療製劑的開發。
細胞治療是一種使用來自活細胞的產品進行治療的方法。與傳統藥物相比,細胞治療有以下特點:
細胞治療技術醫師訓練課程共有16堂課,考試內容涵蓋倫理、法規和技術要點。以下是部分考題重點,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所幫助!
▐ 細胞治療倫理
執行弱勢族群的研究或治療計畫時需考量
是否有熟悉該弱勢族群事務的人參與並提供建議。
▐ 細胞治療技術同意書的撰寫原則
▐ 臨床試驗研究計畫審查的核心價值
▐ 研究倫理委員會(REC)額外考量
▐ 細胞治療法規
✔︎正確敘述
醫療機構的細胞治療技術應符合GTP規範。
診所需經過主管機關評鑑或認證後,才能申請細胞治療技術。
再生醫療法規定,醫療機構需在人體試驗完成後執行再生技術。
✘錯誤敘述
申請核准後,兼任醫師即可操作細胞治療技術。
▐ 申請施行計畫需準備的文件
▐ 施行醫師資格條件
▐ 基礎細胞治療理論與初代細胞培養
✔︎正確敘述
異體造血幹細胞可以重建另一人的全部血液系統。
✘錯誤敘述
胚胎發育過程中,除了腫瘤細胞外,無其他細胞能不斷增殖。
臨床應用最廣的幹細胞是間質幹細胞。
▐ 移植免疫學
✘錯誤敘述
CTL僅依靠MHC I和共刺激蛋白即可存活。
超急性排斥由CTL和NK細胞造成。
慢性排斥是抗原-抗體反應造成血管增厚。
急性GvHD由HLA不相合引發抗體-補體活化。
▐ 幹細胞學
骨髓、脂肪組織、臍帶。
免疫調節功能。
▐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的現況與國際趨勢
《再生醫療法》由衛生福利部主管,管理醫療院所行為。
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》管理廠商的再生醫療製劑。
FDA批准的產品
美國:6款CAR-T產品。
台灣:4款再生醫療產品。
▐免疫細胞治療的現況與未來趨勢
細胞治療可用於癌症和自體免疫疾病。
免疫監視的證據
Coley’s toxin、免疫缺陷小鼠等。
適用於Treg移植治療的疾病
系統性紅斑狼瘡、類風濕性關節炎、器官移植。
CAR-T治療的最佳敘述
人工信號、靶向表面分子、與MHC無關。
▐自體細胞治療的注意事項與風險管控
細胞來源需健康。
確保無菌操作避免感染風險。
取得患者知情同意書,並告知風險。
▐細胞治療申請案相關規定
製程管控
試劑殘留量可用估算方式評估。
有人類或動物來源原料需提供生物安全評估。
主管機關:衛福部醫事司。
▐細胞製備場所管理六大要點
1. 人員授權範圍
2. 材料成分
3. 紀錄保存方法
4. 場地位置
5. 設備維護狀態
▐GTP規範的常見缺失
組織與人員章節:未訂SOP。
作業程序章節:SOP與實際作業不一致。
設備章節:未驗證設備、校正紀錄缺失。
▐不良反應及預防措施
CAR-T細胞治療是基因治療的一種,副作用需預防處理。
▐細胞治療案例分析與成果報告
✔︎正確敘述
缺血性腦中風幹細胞治療包括血管新生、神經再生等機制。
✘錯誤敘述
幹細胞治療以Totipotent最適合治療缺血性腦中風。
▐ 細胞治療病歷記載與保存
細胞治療病歷保存期限:10年。
▐ 細胞治療的保險事宜與法律責任
醫療契約定義:屬於委任契約或類似委任的無名契約,醫事人員需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醫療過失認定:需審酌醫療常規與當時醫學水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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